楚雄彝族自治州是我省典型的集山区、农业、少数民族等特点为一体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粮食安全保障薄弱。近年来为应对国际粮食危机、国内粮食价格上涨以及自然灾害频发等对全州粮食供需平衡的影响。楚雄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对粮食流通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粮食工作方针政策,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粮食宏观调控机制,完成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较好实现了全州粮食的有效供给和市场稳定,为确保粮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面完成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楚雄州是我省粮食企业改革的难点地区,在改革中职工上访情况时有发生。为顺利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粮改工作,制定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粮企改革。2007年以来,从州级财政补助1400万元,使用经批准的粮食风险基金450万元,按照省粮食局提出一个县原则上保留一户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要求,新组建国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10户,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新招聘企业员工133人,置换国有职工身份824人,移交退管中心管理离退休人员1389人,供养遗属323人,落实政策供养人员41人,2007年末10户企业均实现利润。粮企改制完成,使企业轻装上阵,为执行好政府粮食调控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将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情况纳入人大审议。20084月,为增强全州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改革后新公司健康运行。州人大十届八次会议对楚雄州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审议,会议做出的审议意见,要求州、县政府继续落实国家粮改政策措施,完善企业体制机制,增加投入对现有仓储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提升仓储设施功能,增加州、县储备粮规模,强化市场监管,增强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全州粮食安全。

三、多方筹集资金对仓储设施进行提升和改造。按照州人大审议意见,州人民政府组织州粮食局、财政局,对新组建的国有粮食储备企业现有仓储设施进行专题调研,初步确定由州、县财政和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在三年内争取动用县市结余粮食风险基金和处置闲置资产筹集资金,对现有仓储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提升仓储设施功能,确保各级储备粮储存安全。到目前为止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已投资仓库维修改造资金539万元,州级财政将在年内投入资金170多万元,对州储备粮保管库点进行维修改造。

四、增加州县储备粮规模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2008年,为增强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州、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储备规模,决定增加州县市政府储备粮××万公斤,其中:州级××万公斤。

五、抓好考核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项目标任务。按照《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的通知》要求,州人民政府对全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指标进行了部分补充和提高指标要求,加大了对耕地保护、粮食直补、储备粮管理、市场监管、粮食供需平衡和企业经营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同时继续由州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检查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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