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度重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从成立机构、培训队伍和落实经费等3个方面入手,各项工作均取得一定进展。

一、监督检查和执法队机构成立情况。

我省辖区内有9个市(州、地)级及88个县(市、区)级行政管理区,其中除4个(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和遵义市汇川区)县级行政区外,其余均设立有1个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包括省级在内,全省共有94个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目前,一是省粮食局已于20057月经省编委批复同意新设立了“监督检查处”,新增5个行政编制。目前,机构已设立,办公室已落实,人员已到位。二是3个地区的贵阳市、遵义市和毕节地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成立监督检查机构,还有1个地区(黔南州)编委已初步同意,即将下文正式批复成立监督检查机构,这占应成立地级机构的44%。三是24个县级(务川县、纳雍县、瓮安县等)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编办批准或内部调整已成立(加挂)监督检查股,这占应成立县级机构的27%。四是29个地、县通过编办批准或内部调整成立(加挂)了粮食执法稽查队。其余地县已将粮食监督检查职能落实到有关科、股。

二、取得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资格情况。

20046月以来,为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我省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积极与政府法制部门联系沟通,认真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粮食行政执法培训活动。截至200510月,全省共取得粮食行政执法资格人员896名(含获得行政执法证、监督检查证、粮食质量监督证人员)。

三、监督检查专项经费落实情况。

目前,我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所需经费均从行政管理经费中列支,列为专项经费的数量较少,仅地级6万元,县级12万元。省粮食局,去年向省财政申请专项经费,省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作了适当的安排,但未作为监督检查专项经费。今年正在继续申请。

我省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督促各地及时成立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构,主要采取了以下一些措施和办法。一是及时下发有关文件。如《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后、我局及时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通知;针对各地粮食收购入库工作情况,我局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等,强调有关工作要求,督促各地实施。二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和督促。在年初的工作安排和年底的工作总结会、以及平时的一些专项会议上,我局均重点强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机构问题。特别是今年,在全省粮食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再次着重强调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协调,抓好我省各地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和专项经费的落实。三是积极向人大反映汇报。去年底,我局主动向省人大农委作了《关于我省粮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获得了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支持。有关领导还对我局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四是主动和编委(办)等部门联系沟通,争取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五是进行专项调研,了解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工作动态,也积极配合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争取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支持,推进工作取得进展。六是通过我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简报》,及时刊发有关信息,让各地及时了解全省总体情况,交流经验,并起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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