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收入偏低问题●加强就业培训●纳入社保体系●改善公共服务●健全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就近转移就业
昨天,在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民工工作座谈会上,副省长李新华强调:今年最后一个季度,各级党委、政府要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努力为农民工办实事。
据悉,今年前8月,全省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有7.68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有1.49万人。在解决拖欠工资方面,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和保山市率先开设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预存资金427.3万元。今年上半年,全省共为3.2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4884万元。
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采取多项措施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问题。一方面,要从制度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省政府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小时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主体责任,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休假权,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免费提供职介服务
今年内,全省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加快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年内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0%。
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省发改委要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各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承担与农民工同住子女的义务教育责任,并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省卫生厅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
省总工会要制定措施,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对待;省公安厅要逐步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省司法厅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搞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作用。
各州、市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原籍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依法保护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 朱咏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