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有着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的总体部署,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农民就业增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农村和谐社会建设,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点发展精深加工,逐步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的转变、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和效益提高转变。在结构调整和产业不断升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显著降低加工能耗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2%的发展速度,2010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7万亿元,到“十一五”末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1.5:
具体目标为:
——农产品加工水平要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我国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初加工以上)达到60%,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主要农产品深加工比例(二次以上加工的产品占其产量的比例)达到40%以上。
——产品质量水平要有较大提升。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得到更快发展,60%左右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ISO、HACCP体系认证,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大潜力和市场占有率的名牌产品。
——技术装备水平要有较大提升。农产品加工新技术得到推广和较广泛应用,农产品加工关键装备国产化率达到60%以上,总体技术与装备水平达到21世纪初的国际先进水平,部分领域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龙头企业集群要有较大发展。培育一大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和超过50亿元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一批农产品加工示范企业和国际竞争力强的出口企业。
——基地建设布局要更加优化。根据《农产品优势布局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布局规划》以及农产品出口需要,建设一大批高标准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带动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
——产业化经营带动能力要有较大提升。扶持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力争使更多农户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域,农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统筹规划,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继续落实好2004以来中央三个1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全面落实已有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设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的财政支持,加强对重点优势农产品加工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引进和推广的扶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创业的扶持,加强对农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的扶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农产品加工业增值税改革,争取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建设加工专用原料基地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协调金融部门推行积极的金融政策,通过探索仓单质押等办法,不断扩大对企业流动资金的支持;争取政策性银行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业支持的力度,增加中长期贷款;争取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试点范围。
(二)认真组织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规划》。为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农业部编制了《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了“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了重点领域和区域布局,提出了一批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突出优势农产品加工,主要对粮油加工、果蔬加工、畜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和传统农产品加工等五个重点领域的发展进行了部署。各地要按照全国规划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的农产品加工发展规划,分类指导,加强服务,切实推进规划的实施。
(三)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推进行动》,加快六大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建设工程,选择资源和市场配套性强、可以形成产业集聚和经济优势的农产品加工区域及大城市郊区,进行重点建设。二是农产品加工专用原料基地建设工程,在《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13种优势农产品、41个优势产区内,选育加工专用品种,进行重点建设。三是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工程,有效整合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力量,主攻公共关键技术。四是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完善农产品加工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加强全过程标准化管理和质量控制。五是农产品加工信息化建设工程,为政府、企业、农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提供技术和贸易等各方面的服务。六是农产品加工创业工程,加强对新办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创业的扶持和服务。
(四)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技术创新服务。整合农产品加工业科研资源,实行产学研结合的机制,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大型骨干加工企业为支撑的农产品加工业技术创新平台,开展联合攻关,争取在关键设备和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研发方面有所突破。建设国家农产品加工研究中心,以中央或地方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为依托建设50个专业性的农产品加工研发分中心。二是质量标准服务。发布实施《“十一五”农产品加工标准制修订指南》,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平台,指导企业加强农产品加工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加强对已认证企业的后续监管。三是信息服务。健全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信息网,构筑县、市、省和国家多层次的农产品加工信息网络。积极探索开展电子商务以及物流信息化试点,建立农产品加工市场信息预警机制。四是人才培训服务。发挥乡镇企业培训体系和各类社会教育资源的作用,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继续开展蓝色证书培训,重点围绕粮油、果蔬、畜产品、水产品和传统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重点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努力搞好农产品加工创业培训,引导农产品优势产区的农民围绕发展加工业创业和就业。五是指导行业协会服务。鼓励各类农产品加工业协会等服务组织,围绕农产品加工业的需要,积极发挥中介组织作用,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逐步规范化。
(五)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履行起对职责范围内农产品加工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按照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律,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力争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的总要求,加强农业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职能建设,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工作体系。二是整合各种要素落实到位。选择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产品和重点企业,在不改变现有计划、资金、项目运行方式及隶属关系的条件下,列出专项,给予重点支持。三是环境创造落实到位。加强部门合作与沟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和扶持措施;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服务,切实了解和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合力推进落实到位。各级农业部门内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